2020年河南省外展补贴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际性展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补贴方案
河南省商务厅会同河南省财政厅统筹使用国家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参加展会实施分类补助,采用按比例及最高限额相结合的方式,对净展位费(不含装修费用)、参展人员机票费(经济舱)给予不同比例的支持。
(一)一类展会(重点支持展会):商务部主办的专业性境外品牌展和适合我省重点商品出口的部分境外品牌展:我省与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国家级行业商协会、知名展览公司在国际性展会期间联合举办的“自办展”“展中展”项目。
补助标准:对企业参展净展位费按不高于90%给予补助,单个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4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展位费最高补贴不超过8万元(汽车、机械装备等行业企业以大型实物商品参展,单个展会展位费最高不超过36万元)。对参展人员机票费给予不超过90%的补贴,单个展会单个企业补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亚洲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1万元,参加其他地区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1.5万元。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经贸活动出访的企业人员,享受一类展会机票补贴标准。
(二)二类展会(重点推荐展会):适合我省外贸企业发展和国际市场布局需要、国际影响力较大的重点参展的展会。
补助标准:对企业参展净展位费按不高于70%给予补助,单个展会展位费最高补贴不超过3.2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展位费最高补贴不超过6.4万元(汽车、机械装备等行业企业以大型实物商品参展,单个展会展位费最高不超过28万元)。对参展人员机票费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单个展会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亚洲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0.8万元,参加其他地区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1.2万元。
(三)三类展会(一般性展会):企业根据开拓市场需要自主参加的专业型及应用型细分领域展会。
补助标准:对企业参展净展位费按不高于50%给予补贴单个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2.3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展位费最高补贴不超过6.4万元(汽车、机械装备等行业企业以大型实物商品参展,单个展会展位费最高不错超过20万元)。对参展人员机票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展会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亚洲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0.5万元,参加其他地区展会每人机票补贴不超过0.8万元。
申请补贴企业条件
(一)依法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进出口业务经营相关资源。
(三)在外贸、财务、出口退税、外汇管理、进出口口岸监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项目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并对项目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五)按项目评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